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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开上路?交警查处不手软
时间:2022-09-15作者:警安在线 阅读:189163

依据交通法规报废车禁止上路行驶驾驶已报废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也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 

近日,泰安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查缉布控平台发出预警: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城东大队五中队接到指令后,随即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查扣。

957时左右,民警在泰安市博阳路泰新路路口将报废车辆查获。据驾驶人交代:该报废车为他所有,当日存在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到附近的工地上班,没有意识到驾驶报废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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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安全性能欠缺保障

如果继续在路上行驶

可能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9319时许,泰安支队城东大队一中队民警沿泰新路014县道巡逻,发现由北向南行驶的黄牌货车载物超宽超长,民警当即拦停该车并对驾驶人及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核实,该车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且据驾驶人交代,为了躲避民警检查,其悬挂了其他车辆的号牌,并且只有天黑之后才出来运输。

目前,该驾驶人因涉嫌驾驶报废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载物超宽超长、超载运输已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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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车辆操作稳定性

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

驾驶报废车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报废车上路不仅危害大

对自己和他人都不利

 

报废车辆的安全隐患

 

01报废车辆隐患多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02报废车辆改头换面,以次充好

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03易诱发交通事故

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04报废车辆肇事无保障

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

 

山东交警提醒

各位驾驶人一定要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审验检查,如果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报废,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来源: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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